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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普通高等公司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和公司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广大党员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2.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4.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包括预备党员) 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5.教工党支部可设立党小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6.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的具体要求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每年为全院教职工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公司党总支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每年到所在党支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坚持主题活动制度

主题党日活动是新形势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生动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 组织形式

1.时间安排。原则上每组织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因病、因事没有正常参加的,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他们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注重创新载体平台,运用“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新思维新手段,把线下开展活动与线上互动交流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公司党总支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二) 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利用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运用正反“两面镜子”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注重发挥党员教育系列平台作用,落实远程教育,开展特色活动。

2.党员管理。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重点,突出党性锻炼,教育引导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参加“三会一课”、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

3.民主议事。以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为重点,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组织党员对涉及本支部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进行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

4.主题实践。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重点,结合不同岗位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双带头人“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工作载体,围绕教学科研工作,分析党员教师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对标杆、攻短板、练内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解决实际困难,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党群关系。

四、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2.各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可与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一起开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认真剖析自己。

(1) 组织会前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2) 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

(3)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和组织生活会登记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

4.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支部书记(支委成员)率先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结束后,支部书记(支委成员) 作简短的表态发言。

(2)全体党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一个批评一个

(3)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6.会后,各支部、每一位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要对照问题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坚持每年一次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2.民主评议党员在公司党决支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既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在评议标准面前,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1)支部学习教育和动员。

(2)党员个人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前,要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员之间、党员与支部书记之间要谈心交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评议。议程主要包括:一是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要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三是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四是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按照“一通报三评议”程序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测评时,可视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4)组织评定。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能超过30%。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提出评议意见及等次报公司党总支审定。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等次审批表》。评议结果审定后,公司党总支应向党员反馈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5)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公司党总支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下一年度党内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劝退或除名处理。其中,对确实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或其他党纪处理,限期改正时限不超过一年,年后仍不改正的,予以除名。对评议认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能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表现一般的预备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预备期,预备期满没有明显进步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加强出国(境) 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1.出国(境)工作或学习的党员,应在出国(境)前,向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党支部审查、公司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公司党组织。如逾期无法回国,需及时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

2.组织关系保留在公司的出国(境)党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公司党组织汇报出国(境)期间的情况,提交恢复党籍申请,经审查无问题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手续。

3.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应在其出国、出境前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4.停止党籍的出国(境)定居党员,回国后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对放弃外国国籍或长期居留权,并且表现好的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5.对未经党组织批准擅自出国(境)的党员,出国(境) 时间超过6个月仍不提出保留党籍申请的党员,以及无故超过审批期限一年以上不回国且不提出延期申请的保留党籍出国(境)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出国(境)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等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和典型引路,积极探索坚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水平。